明年最低工資調升:月薪30,900元、時薪205元,何時開始適用?
政策新聞圖解|新標準適用日:民國116年1月1日
台灣法規與政府公告的分析,提供中文、英文、日文版本。
政策新聞圖解|新標準適用日:民國116年1月1日
投資人想確認盈餘、資金流向,不能只問「我是股東,為什麼不能看?」臺灣《公司法》把資訊權分成不同路徑: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請求查閱法定文件,較深入的業務帳目檢查則另有法院選派檢查人的制度。兩者不是同一張通行證,也不能把檢查人的權限當成每位股東的日常權利。公司法 / Company A
政策新聞圖解|原報導日期:民國115年7月8日
交還設備、交接工作、核對最後一筆薪資,與請求服務證明,可能同時出現在離職手續中。這些事項各有需要處理的問題,卻不能因為被排在同一張清單,就直接認為必須全部結清,才有資格請求證明。先分清楚每件事情的法律依據,比只問「公司流程走完了沒有」更有用。
下班後手機亮起,不能只靠通知數量判定加班。勞動部的官方澄清指出,工作時間包括受雇主指揮監督提供勞務,以及受命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。因此,應查明訊息是否交付工作、是否實際處理,或是否要求待命;單憑收到通知,尚不足以證明這些事實。這是依官方定義整理的閱讀提醒,不是「已讀就算」或「回覆都
財政部主管的稅捐稽徵制度,為符合條件的自動補報補繳保留免罰空間,但不是「事後繳錢就沒事」。發現所得漏報時,應分開看補申報、補稅與處罰:補申報是更正資料,補稅是履行原本的納稅義務,免罰則另有法定門檻。依《稅捐稽徵法》,必須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「並」補繳漏稅款,且案件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
看公司的財務資料時,「有盈餘」和「決定分派股利」是兩件事。對投資人而言,年度獲利說明經營結果;能分配多少、何時可以取得,還要看虧損、公積及合法分派程序。臺灣《公司法》將這些步驟分開規定,正是理解股利消息的起點。
離職交接不只涉及工作和設備,已取得但尚未使用的特別休假,也需要一起確認。臺灣《勞動基準法》明文處理了契約終止時仍有未休特休的情形:雇主應就未休的日數發給工資。因此,不能只因員工離職,就把依法取得、尚未使用的特休日數當成自動消失。
《外國人投資條例》的核准制沒有改變,2025 年的修正則簡化了公證、電子送件與資金來源說明。
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修法放寬工作許可、依親與永居條件,並擴大勞退與就業保險。
審議會決議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調升。整理調整金額、目前核定進度與雇主可以先準備的事。
日籍 AI 工程師如何讓太太與女兒以免簽入境、在台換發居留證,附必備文件清單。